bet28365365手机版
关于加强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
各县(区)旅游局,有关景区、旅行社:
为了及时、准确、全面地反映全市旅游业发展动态,拓宽旅游经验交流和信息沟通渠道,提高我市旅游对外影响力,充分发挥信息为领导科学决策服务的作用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建立信息报送制度
在各县(区)旅游局、3A级及以上景区、庆阳旅行社协会设立信息报送点,随时报送相关的旅游信息、重大事项、突发事件、主要做法和工作经验。每个信息报送点要确定一名分管领导和专职信息员,负责采集、整理、报送本单位的相关信息,并将分管领导和专职信息员名单于2月6日前报市旅游局人事秘书科。
二、报送信息内容
1.各县(区)出台的加快旅游业发展的意见决定,扶持奖励旅游业发展的措施办法,主要领导关于本县(区)旅游业发展的总体思路、工作措施、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。
2.各县(区)发展旅游业中创造的好的做法和新鲜经验,节庆活动、大型会议、行业动态信息和辖区内旅游企业相关信息。
3.各科(室)开展的重大业务活动、工作措施,取得的工作成效。
4.景区、旅行社日常工作动态,举办的大型活动、产品促销等方面的信息。
报送信息内容的形式以图文资料为主。
三、发布信息渠道
旅游信息根据内容在市旅游局网站、微信平台进行发布,同时在其他与我局建立合作关系的媒体渠道进行发布。重要信息经市旅游局推荐在国家旅游局、省旅游局、市委、市政府网站和《中国旅游报》、《甘肃日报》、《陇东报》等新闻媒体发布。
四、奖励办法
1.奖励内容及标准。
①报刊杂志发表旅游发展理论、调研等文章的奖励:发表在市级报纸和刊物上的旅游文章,每篇奖励300元;发表在省级报纸和刊物上的,每篇奖励600元;发表在国家级报纸和刊物上的,每篇奖励1000元。
②报刊杂志刊发消息、信息的奖励:刊发在市级报纸、刊物上的消息或信息,每条奖励50元;刊发在省级级报纸和刊物上的,每条奖励100元;刊发在国家级报纸和刊物上的,每条奖励200元。
③政府机构采用旅游信息的奖励:被市级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50元;被省级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100元;被国家级信息刊物采用的每条奖励200元。
④网络采用旅游信息的奖励:被市旅游局网站采用每条奖励30元;被市委、市政府网站采用每条奖励50元;被省旅游局网站采用每条奖励50元;被中国旅游网采用每条奖励100元。
2.对一稿多投的文章和多次转载的信息,按最高奖励标准兑现一次,不重复奖励。
3.各信息报送点负责统计当月信息报送、采用情况,下月5号前交市旅游局人秘科核准登记。每半年兑现一次奖励。
五、加强组织领导
一要高度重视。各县(区)旅游局、各涉旅企业要将信息报送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,形成长效工作机制。健全工作机构,指定专人负责,主要领导亲自过问,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,切实加强对信息工作的领导。
二要确保工作力量。各县(区)旅游局、各涉旅企业要加大信息员培训工作力度,不断提高信息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,确保信息工作质量。信息员要多方收集信息,反映真实情况和问题。各县(区)要大力支持信息员工作,为其参加会议、阅读文件以及开展工作等方面提供便利条件。
三要严格考核要求。各县(区)旅游局、各涉旅企业要按照“职责清、情况明、数字准、效率高”的要求,建立健全信息收集、编写、报送、考核、培训等工作制度,把信息工作纳入本单位的考核范围。各信息报送点每月报送信息不少于5条,市局各科(室)每月不少于2条。信息报送工作将与县(区)旅游局、市局各科(室)年度考核评先工作挂钩。
联系人:李昕
联系电话:0934—8212126,15101901441
电子邮件:38614156@qq.com
附:各信息报送点工作人员登记表
bet28365365手机版
2016年2月3日